2009年10月1日

果然係專欄第六版(第1168期)

果然係專欄第六版(第1168期)
2009年10月1日

┌──────┬────────────────
○ 專欄網址 ○ Column Link
└──────┴────────────────
http://www.hkflash.com/diary/read.asp?id=tcshek&aid=18420101

┌──────┬────────────────
○ 專欄公告 ○ Column Notice
└──────┴────────────────
全新《果然係專欄第七版》,2009年10月5日開始準時為您送上!

《提思茶座》全力為您打造網絡資訊新力量!(《提思茶座》的網址: http://tcshek_rns.mysinablog.com )

本專欄誠徵讀者意見,如有意見提出,請回覆本專欄,並提供姓名及電郵地址。如果讀者的意見具獨特見解,分析有理,有關意見將會在下期專欄登出。沒有提供姓名及電郵地址者,恕不受理。請勿發表粗言穢語、不雅、恐嚇、人身攻擊及沒意義之回覆,否則有關回覆會被刪除。

今期《果然係專欄》的內容如下:

1. 無能政府知法犯法,「郵政通函」創另類垃圾郵件

請大家萬勿錯過!

┌──────┬────────────────
○ 專欄內容 ○ Column Content
└──────┴────────────────
無能政府知法犯法,「郵政通函」創另類垃圾郵件

申訴專員公署兩年前接獲市民投訴,指香港郵政署提供的「通函郵寄服務」,把商業宣傳單張郵寄到住戶或商戶信箱,不但是協助他人浪費紙張,更涉嫌觸犯《人權法》及《基本法》,侵擾私人生活。申訴專員公署經兩年調查,終於本月完成調查報告,認為投訴成立,認為郵政署有關服務令市民收取大量不想要的宣傳郵件,是濫用郵政服務,以及對市民構成滋擾。

「通函郵寄服務」因應社會及市場需求而產生,本來是用來為政府機構、志願團體、政黨組織及商業機構向住戶提供符合他們需求的資訊,不過住戶強迫性收取「郵政通函」,久而久之就會構成紙張浪費,想取消接收也無從入手。

很多大廈物業都不允許商業機構將宣傳品放入客戶信箱,但「通函郵寄服務」卻是名正言順地提供發佈垃圾郵件的平台,還要獨家經營,服務覆蓋全港,以便宜吸客,最後香港郵政署賺到盆滿缽滿,而市民就要受到騷擾。這樣荒謬的事,可謂是非常過分。

既然「郵政通函」有違法之虞,那麼政府也不應知法犯法了。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