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8日

轉載:果然係專欄第四版(第380期)

2007年5月18日 - 果然係專欄第四版(第380期)

網址:
http://www.hkflash.com/diary/read.asp?id=tcshek&aid=16663240
================================================
《果然係專欄第四版》全程關注「中大學生報情色事件」,人格、道德、法治大審查,敬請大家鎖定觀看!

本專欄誠徵讀者意見,如有意見提出,請回覆本專欄,並提供姓名及電郵地址。如果讀者的意見具獨特見解,分析有理,有關意見將會在下期專欄登出。沒有提供姓名及電郵地址者,恕不受理。請勿發表粗言穢語、不雅、恐嚇、人身攻擊及沒意義之回覆,否則有關回覆會被刪除。

今期「果然係網誌」的內容如下:

1. 「情色事件」續集(1):《聖經》?「性經」?
2. 路遙知「馬力」,胡言傷人心!

請大家萬勿錯過!
================================================
「情色事件」續集(1):《聖經》?「性經」?

「《中大學生報》事件」發生了差不多有一個星期了,事件已經愈鬧愈大,而且也開始有人斷章取義,連《聖經》都要控告其「色情」,真是何其荒謬!

筆者查過一個名為「令人戰慄的聖經」的網站。看了該網站內容,實在令筆者感到愕然;該網站把宣揚善道的《聖經》說成是宣揚淫穢思想的「性經」。他們指出《聖經》中部分的故事內容有色情及暴力,最近他們亦發起了「投訴《聖經》大行動」,向淫審處表達他們的不滿。他們指出聖經不只有亂倫情節,而且其不雅程度比《中大學生報》有過之而無不及。

沒想到淫審處收到的投訴竟然超過一千多宗,最後淫審處當然不會把《聖經》列為二級不雅色情物品啦!影視處聲明指,《聖經》是宗教文獻,亦是人類文明的一部分,歷代相傳。影視處認為這些源遠流長的宗教文獻或文學作品,並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因此,影視處不會將《聖經》呈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類別。

如果《聖經》要列為不雅物品,那麼香港有很多東西都要列為不雅物品了。《金瓶梅》、《春宮圖》、大衛像,以及某報章的「風月版」,豈不是要套上黑膠套才可出售?它們也有色情成分,難道又要告他們嗎?如果把《聖經》送檢,之後就會有人要求《可蘭經》、《佛經》都要送檢,就連圖書館的醫學著作、文學巨著都要送檢。那麼香港將成為一個怎樣的社會呢?

投訴《聖經》的人究竟是為了甚麼?用手段挑戰社會道德的標準,也是為了甚麼?如果有人借用此事件來反宗教,這只會令此事件成為國際的笑柄。

投訴《聖經》的人,請不要再斷章取義,借題發揮,雞蛋裡挑骨頭了!如果再浪費時間去幹如此荒謬的事,最終只會令香港成為一個「審判城市」,而香港的道德標準也會蒙上一層灰色。

香港的道德標準究竟到了哪裡去?難道「性」永遠是污穢不堪的東西?每個人對「性」的尺度是不同的,不同的人士對「性」有不同的見解。在今次的「《中大學生報》事件」上,已經反映出香港對「性」的道德標準仍然存在著一些分歧及矛盾。我們希望大家要以批判的角度,反思今次的事件。

在下一期的專欄,我們會狠評《中大學生報》,當頭棒喝那班出版《中大學生報》的中大學生。

路遙知「馬力」,胡言亂人心!

自民建聯的馬力近日發表了「六四無屠城」言論之後,便即時引來了不同政派的負評。

今年是「六四事件」十八周年;在過去幾年,甚少有人提及「六四事件」。自馬力的言論出爐之後,就被人質疑他要死多少人始算是屠城,並直斥其無恥,水平太低。

有時說話說得太過火,必定會招致聲討。

馬力在言論中用「豬」來比喻人,又說要用坦克車來壓「肉餅」。平心而論,究竟何謂「屠城」?難道要所有民運學生被輾死才是「屠城」嗎?馬力不承認有「六四屠城」,不承認歷史,想改把它篡改,那和有日本人把「南京大屠殺」說成「南京事件」有何分別?

想不到馬力竟然是一個不知廉恥的漢奸、中國人的走狗、沒有人性的禽獸!實在令人失望!

常言道:「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筆者今次要把它改為「路遙知『馬力』,胡言亂人心」了!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