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30日

轉載:果然係專欄第二版(第120期)

200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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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係專欄第二版(第120期)
http://www.hkflash.com/diary/read.asp?id=tcshek&aid=12658907

今期「果然係blog」的內容如下:

1. 屯門車禍肇事司機懲罰太輕了!

請大家萬勿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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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車禍肇事司機懲罰太輕了!

大家都應該聽過前年七月十日在屯門公路的巴士車禍了。在昨天,區域法院裁定肇事貨櫃車司機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共四項罪名成立。而該肇事貨櫃車司機被判即時入獄十八個月、罰款一萬三千五百元及停牌兩年。

今次法官輕判肇事貨櫃車司機,而該肇事貨櫃車司機卻毫無悔意。該肇事司機說他沒有做錯,仍然是悔意全無,法官理應重判該司機。很奇怪地,法官為何要輕判那貨櫃車司機?

司機危險駕駛的行為,是會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筆者希望政府應重罰危險駕駛人士,以收阻嚇作用。此外,筆者希望有關政府部門能加高本港所有天橋的防撞欄,以防止類似屯門大車禍的事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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