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28日

轉載:果然係專欄第二版(第101期)

2005年5月28日

果然係專欄第二版(第101期)
http://www.hkflash.com/diary/read.asp?id=tcshek&aid=11851271

今期「果然係blog」的內容如下:

1. 論「抄blog」問題
2. 曾特首即將誕生?
3. 評無線《百法百眾》節目

請大家萬勿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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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抄blog」問題

各位網友,寫blog(網誌)已經成為一種文化,一種潮流。可是,最近blogger界發生了史無前例的「抄blog」事件。

筆者看過一個blog,名為「Just a Sidekick」(網址:http://sidekick.myblog.hk/archives/2005/05/25/544),知道有人抄襲他人的blog,有關事件令筆者非常驚愕。

「抄blog」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的事。在以前,抄襲文章是非常困難的,可是,自從有了電腦之後,只須剪剪貼貼,便可快速地抄襲文章。可是,筆者認為「抄blog」等同「抄襲」,剪貼別人的blog,是掠奪別人的成果的行為,絕對不宜鼓勵!試想想,別人看見自己的文章被人抄襲,他或她會有甚麼感想?

最後,筆者勸勉大家一句,當大家寫blog時,應儘量多創作,多思考,如要轉載資料,也要得到有關網主批准,才可以使用。

總之,尊重原創,就是推廣blog文化的方法。要繼續推廣blog文化,便要由自己開始。

曾特首即將誕生?

最近,曾局長辭去政務司長的職位,正式參選特首。他的對手李永達、詹培忠與他一齊「陪跑」,當然總好過「自動參選」特首啦!如果少一個候選人「陪跑」,曾司長就要「自動參選」了。當然筆者不是反對「自動參選」,其實即使要候選人「自動參選」,候選人都要得到很多市民認同,才可以正式成為新的特首。

曾特首是否真的會誕生?李永達、詹培忠已經給我們答案了!民主黨的李永達,政綱始終離不開「民主」二字,可是他目光短淺,得不到中央的信任,他是否成為特首都成問題。詹培忠因為「作大數」而坐過幾次牢,試問我們如何相信他的辦事能力?他只是真正的「陪跑選手」。

唯獨是曾局長,獨一無二的土生土長香港人,獨一無二的公務員,加上他無所畏懼及無私的心,以及對香港的熱誠及多年在政府的工作經驗,他絕對有資格成為特首。

曾局長可以成為特首,對大家來說是一個大喜訊。不過,特首選舉仍然是以「小圈子」進行。最後,我們希望人大常委可以重開雙普選大門,為香港的民主之路向前進。

評無線《百法百眾》節目

「《百法百眾》,答中坐定,答錯冇得剩!」無線的《百法百眾》已經夠伴大家已有一個月了,可是近來的《百法百眾》節目卻傳來一股無形的法律風波。

《百法百眾》早前就外傭能否在僱主居所以外地方工作的一宗個案,作出了相當具爭議的「裁決」,引來入境處高調回應,並指當中傳達的法律意見不正確,有關節目連日被炮轟「誤導公眾」、「教錯人」。

《百法百眾》這個遊戲節目的設計,是「A、B選擇題」的模式,答案不是紅,就是黃,答案兩極化。如果遇到更難的問題,參賽者根本很難表達自己的立場,有時更要頻頻「轉軑」,這可真的是「法理無情」。

在5月21日的《百法百眾號外》,入境處以不適合就某一片段或模擬故事解釋為由,拒絕出席錄影和直接電話對話,是不合情理的。最令人失望的,是入境處的代表只是在解釋條文,而沒有回應關於外傭的問題。甚麼是「模擬故事不能作解釋」?這都是藉口而已!

張文菊律師在5月13日的《百法百眾》節目中,錯誤闡釋條例。可是,在《百法百眾號外》,她只是在強詞奪理,本末倒置;她不但不認錯,而且把認錯的責任推給入境處,這樣的律師,我們還會相信她嗎?

筆者對於法律的認識不深,不過《百法百眾》的節目的確可以令大家吸收更多法律知識。可是該節目中的法律原過分簡化,令人產生誤會,希望無線以後製作同類型的節目時,可以作出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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