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6日

轉載:果然係專欄第三版(第246期)

2006年5月26日

《果然係專欄第三版》即將繼續加密推出,敬請留意。

「英文網誌@果然係系列」(網址: http://hk.myblogs.yahoo.com/tcshek2001 )已經正式開放,歡迎各位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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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係專欄第三版(第246期)
http://www.hkflash.com/diary/read.asp?id=tcshek&aid=15161929

今期「果然係網誌」的內容如下:

1. 「巴士阿叔」事件再解畫

請大家萬勿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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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阿叔」事件再解畫

之前本專欄曾經發表過「巴士阿叔」事件的言論,不過筆者想再深入研究「巴士阿叔」事件,以找出香港人的通病。

作文作得多,手提電話本來就是沒用及多餘的發明。它只會影響香港人的工作效率,降低生產能力。大家都知道,香港的手機滲透率是非常高的,不論是公眾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之內,周圍常有鈴聲響起,市民被迫聆聽鄰座乘客用手機談生意、教仔、談情,甚至夾雜粗口罵人的對話,既刺耳,又擾人,非常討厭。

網上片段中的青年Elvis,即使見義勇為,反而要被反遭「巴士阿叔」以言語暴力對待。大家再留意「巴士阿叔」的說話,原來是重覆又重覆的。旁觀者在「看表演」,「巴士阿叔」就在表演他的粗言罵人本領。

其實,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以粗言穢語冒犯他人,本來就是刑事行為,受害人或旁觀者其實也可以報警求助,如果我們只在啞忍,就會助長欺凌的歪風。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乘客在巴士、小巴或的士,「使用不良或冒犯性的語言或作出不守規矩的行為」,屬於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3000元及監禁6個月;就算當局不作檢控,司機也有權拒絕接載這類違規客人。

多數香港人的通病,除了是粗魯外,還有「羊群心理」的思想。難怪有人說:「這是香港人的悲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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