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日

果然係專欄X3 (第1774期)


果然係專欄X3 (第1774期)
2016年1月26日




痛心疾首,忍無可忍,無懼網絡變改,還是越填越愛。無論如何,我們仍然會繼續二次創作,繼續用真相講真話,守護網絡自由的天空,打倒「網絡23條」!專欄文章將來會不定期推出,敬請留意!

「TC_ 製作」,想像,創作,堅守真相,為民發聲。堅持創作,無懼打壓,捍衛創作自由,反對網絡23條!「TC_ 製作」已為「膠登音樂台」製作不少時事諷刺改歌,大獲好評,我們會繼續製作更多高質作品,希望大家繼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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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網絡23條,網絡剽竊已能打壓二次創作

CapTV擷電視(以下簡稱為CapTV)早前挪用高登巴打及絲打當時集體創作的半成品,把陳小春主唱的《失戀王》改編成《失暖王》當中的其中一句歌詞,用來剪接惡搞片段,引起不少網民非議。

CapTV肇事的惡搞影片,吸引了數萬人收看及轉載,及後《失暖王》的MV在CapTV推出惡搞影片後才緊隨上傳。因為時差問題,結果CapTV的影片成功搶先喝「頭啖湯」,消費龐大的網絡點擊率;反而完整版本的《失暖王》MV,點擊率在影片推出首天,卻只有數千人次收看,反應慘淡收場。

目睹高登巴打及絲打集體創作的成果,被CapTV奪去原本應有的點擊率,參與創作的高登巴打及絲打難免會對CapTV的不問自取行為感到失望。他們如此憤怒及不滿,其實是可以理解的;試想想,作為一個二次創作人,都不想自己辛苦創作的成果被人剽竊,以換取收益及曝光率吧!即使CapTV最終補回原有討論及影片鏈接,亦已經無補於事,因為龐大的網絡點擊率一早已經完全被網民消化。

或者筆者再舉多個例子,之前有網民曾經在《蘋果日報》的《蘋果動畸BOX》欄目投稿,擅自挪用膠登音樂台成員創作的改編歌詞,重新改作並將其當作成自己創作的成品,部分歌詞更和膠登音樂台原作幾近相同。結果,有關報導及影片被公開刊登,而該網民最終獲得獎金作為酬勞。筆者身為膠登音樂台的一分子,當然會感到不滿及氣憤,因為該網民在投稿前沒有得到膠登音樂台的許可,就把作品改作並用作牟利用途。結果筆者遂向《蘋果日報》投訴,可惜事件最終卻不了了之。

話卻說回來了,很多人反對「網絡23條」,是因為他們擔心政府會以此打擊二次創作。其實,要打擊二次創作,根本就不用「網絡23條」,只要有「內容農場」(Content Farm)看中你的二次創作,你的心血就會成為「內容農場」的搖錢樹,而你的創作不但沒有收入,而且卻沒有龐大的網絡點擊率,更甚者「內容農場」卻可以反過來控告你的二次創作侵權,把你的創作下架,劣幣驅逐良幣,令你造成多重損失,大大影響二次創作的效果。

可能有人會問:「你們二次創作人如此反對網絡剽竊,其實和那些版權收數佬有何分別?你們也是拿別人的歌曲及歌詞去二次創作,又何嘗不是剽竊?」也許有人會覺得,筆者在「網絡23條」審議的敏感時刻提及「網絡剽竊」是搞事之舉,但筆者卻絕不認同有關看法。

二次創作不是盜版,要將別人的歌曲及歌詞進行二次創作,一定會標明原曲歌名、作曲人等資料,某程度上這是對原作者的基本尊重。更何況YouTube很早已經和版權持有人簽訂協議,而這亦令二次創作人可以安心創作,亦不會擔心作品被視為盜版。

現時香港對於共享創意(Creative Commons,簡稱CC)授權的推廣並不足夠。其實,共享創意授權,是二次創作人的一個安全網;它可以令他們保留部分權利,當中亦包括以相同方式分享、商業用途及衍生創作的權利。使用共享創意授權的內容時,當中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需要「姓名標示」,即標明來源出處,如沒有標明出處便取用,即等同剽竊。

現時被稱為「網絡23條」的版權條例修訂,提及的版權保障,只是保障「版權所有」的授權,同時卻忽略對共享創意授權的保障,以及個人用戶衍生內容(UGC),即使有「六大豁免」,卻未能為二次創作人提供安全網,令我們沒有支持通過版權條例修訂的理據。

我們不只擔心二次創作會因為「網絡23條」而遭到打壓;與此同時,網絡剽竊亦進一步剝削二次創作人的權益。可能有人會覺得我太執著,但筆者真的衷心希望香港的主流及網絡媒體可以尊重二次創作人的成果,捍衛二次創作人最基本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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