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

果然係專欄第九版(第1580期)

果然係專欄第九版(第1580期)
201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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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期《果然係專欄》的內容如下:

1. 政府假環保貪得無厭,丟垃圾被抽民脂民膏

請大家萬勿錯過!




政府假環保貪得無厭,丟垃圾被抽民脂民膏

政府就推出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提出4個方案,即日起至4月10日諮詢公眾。

今次的諮詢,主要是參考外國的經驗。而該4個收費方案包括了:一、按廢物體積重量計算,要求每戶買專用垃圾袋,或按全幢樓來計算,垃圾運到堆填區或垃圾轉運站時用入閘費方式徵收;二、按用水量計算,垃圾費跟每戶用水量掛鈎;三、定額,即每月繳交固定金額垃圾費;四、向特定廢物產生者收費等。

首先講第一個方案,第一個方案根本就是不可行。住戶由免費拿垃圾袋,變成被迫要買垃圾袋,對低下層來說已經是一個很大的負擔。垃圾在運到堆填區之後,便要再用入閘費方式收費。收費說得那麼容易,但怎樣向用戶收費,又是一個問題。如果有住戶代另一住戶丟垃圾,又或者有住戶被另一住戶丟垃圾,那又怎麼辦呢?會不會引起更多爭執呢?如果每個用戶都不甘付垃圾費錢,我相信將來一定會有人把家居垃圾塞滿公眾垃圾筒──因為丟垃圾去公眾垃圾筒根本就不用收費!

之後就是第二個方案,垃圾計費跟每戶用水量掛鈎,那就更荒謬──如果用水量多,垃圾計費同時增加,但現實上卻只丟了很少垃圾,又或者是把家居垃圾丟往公眾垃圾筒,那就會很不化算。更何況垃圾計費存在爭議,如果強行推出,必招民憤,而市民卻快要向高官丟垃圾!

計費不行了,還有第三個方案:定額收費。我們心想,亂拋垃圾要定額罰款1500元,但這方案卻是「全民被罰」。統一了收費,有錢人已當它是垃圾,但窮人卻搾頸就命,看來香港很快就會出現社會分化了!

第四個方案,就是向特定廢物產生者收費。這個很有針對性,也針對了廢物源頭,本來方向是好的,不過,我們應如何定義特定廢物產生者呢?

很老實,政府都製造了很多垃圾,尤其是好像邱騰華這類「垃圾」,更加應該要收費!政府過去都做了不少假諮詢,製造了不少垃圾,印製大量諮詢文件,之後被市民批評為沒料子,被當成是垃圾丟棄,不是浪費嗎?之後到免費報紙,又是製造垃圾。免費報紙由生產,直至出售,之後被人當成廢紙賣了,當中又浪費了多少成本?輪到電力公司,燒煤也是產生廢物,為何政府不向電力公司收垃圾費?如果政府一早向電力公司收垃圾費,全港市民那麼又為何要受加價之苦?

政府假環保已經不是第一次,為了環保,助長了大財團偷工減料、加價,看看千瘡百孔的新政府總部,以至是名不副實的的天價高鐵,難道又不是製造廢物嗎?如果要向特定廢物產生者收費,那麼政府就要付更多的錢,而納稅人只會是受害者!

有些官員想得出好像收垃圾費這種抽盡民脂的餿主意,很明顯又是沒用腦,難道又不是在製造廢物嗎?我們認為,諮詢都不必了──反正又是假諮詢,最後又是霸王硬上弓,市民又再一次被迫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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