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4日

果然係專欄第八版(第1501期)

果然係專欄第八版(第1501期)
2011年6月4日

┌──────┬────────────────
○ 專欄網址 ○ Column Link
└──────┴────────────────
http://www.hkflash.com/diary/read.asp?id=tcshek&aid=18845983

┌──────┬────────────────
○ 專欄公告 ○ Column Notice
└──────┴────────────────
全新平台《提思茶座工作室》,已經正式「起錨」登場!(《提思茶座工作室》的網址: http://portal.tcshek.co.cc )

已訂閱或有意訂閱《提思茶座電子報》的讀者,請把接收電郵內容的版本由「全功能版」改成「一般版」,否則電郵內容會出現亂碼。

《果然係專欄》正式進駐twitter及facebook,全程為您關注香港政治及民生話題,為真相說真話!《提思茶座部落》全力支持,為網絡綜合資訊注入新力量!(《提思茶座部落》的網址: http://tcshek_rns.mysinablog.com )

本專欄誠徵讀者意見,如有意見提出,請前往《果然係專欄》位於blogger的網誌回覆本專欄,並提供姓名及電郵地址,匿名意見恕不受理。該網誌所有留言均會經過審查才會發佈,任何涉及粗言穢語、不雅、恐嚇、人身攻擊及沒意義之回覆一律會被刪除。另本專欄謝絕一切商業及非商業性廣告推銷及五毛黨言論,發表有關言論者將會被列入黑名單。

今期《果然係專欄》的內容如下:

1. 版權惡法「河蟹」惡搞,網絡廿三借殼重臨

請大家萬勿錯過!

┌──────┬────────────────
○ 專欄內容 ○ Column Content
└──────┴────────────────
版權惡法「河蟹」惡搞,網絡廿三借殼重臨

版權惡法「起錨」了!港府於6月3日將《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刊登憲報,包括將網民「惡搞」等屬二次創作的作品列入侵權範圍,惡搞歌曲圖片將要負刑責,甚至連非牟利用途的「惡搞」亦將會變成侵權。

大家知道這件事之後,第一時間就會想──網絡廿三條又再來臨了。太恐怖了,實在太恐怖了,大家試想想,如果這版權惡法真的通過的話,香港網絡很快就玩完了,沒有「惡搞」的香港網絡,很快就會變成文化的沙漠!究竟是哪位沒腦的官員訂這條惡法?我們偉大的知識產權署署長張錦輝,究竟在何時成為了版權塔利班?

版權霸權真的是無法無天,想當年海關去捉數名使用BT下載的小網民來祭旗,已觸動網民的怒火,如今政府居然以惡法「河蟹」任何形式的惡搞,完全是出於政治陰謀!版權惡法通過了,對政府有好處嗎?如果以草案的邏輯來說,以後大家改圖、改編歌詞就會侵權,政府搞基本法舊曲新詞比賽就是侵權,多間電視台很快就會有很多侵權的東西被指出來,屆時甚麼《頭條新聞》、《東宮西宮》就會從此消失。

惡搞是一種表達個人意見的方式,打壓惡搞即是與網民為敵!惡搞無罪,創作有理,適當的惡搞可以舒緩壓力,不過如果版權惡法一通過,香港人就會無從宣洩,而香港人很快就快要暴動!如果有議員敢贊成以版權惡法「河蟹」惡搞,大家一輩子都不要投票給有關議員!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