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1日

轉載:果然係專欄第四版(第339期)

2006年12月21日 - 果然係專欄第四版(第3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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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期「果然係網誌」的內容如下:

1. 政府諮詢:BT 上下載都要刑事化?

請大家萬勿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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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諮詢:BT 上下載都要刑事化?

「古惑天王」被定罪了,BT 侵權應否刑事化的討論也開始展開了。下載本來就是無罪的,我們不明白,為何下載要和版權要扯上關係。唱片商及娛樂界是最重視版權的團體,他們認為 BT 下載傷害了他們的利益,視之為洪水猛獸,要把它誅滅才心息。

政府開始為版權法進行諮詢,其中一個諮詢課題,就是應否及如何擴大可構成刑責的範圍,以打擊在本港未獲授權的上下載活動。

如此勞民傷財的苛法,看來只是打壓窮人的手段。大家去想想,有多少窮人是用電腦的?另一方面,有很多人批評時下的香港創作人、香港藝人及香港的電影人,他們的創作過於商業化,為了謀生,他們的作品多數都是千篇一律,有些更是牽牛上樹。現在的港產片,質素差劣,很多橋段都有抄襲的成分;而香港藝人唱歌,則更可怖,來來去去,多數都是愛情主義。他們收入減少,就一味指責 BT 的不是,完全沒有反思自己的創作。

政府究竟憑甚麼要把 BT 下載判了「死刑」?其實,香港的版權條例已經偏向商家的利益,雖然保護智識產權是重要,但政府仍沒有就公平使用版權物品去保護使用者,似乎就有點不合理了。

如果 BT 上下載刑事化,就算向香港唱片及電影實行「三不」(不聽、不買、不下載),香港唱片及電影業最終都會沒落,對大家都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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