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8日

轉載:果然係專欄第三版(第179期)

200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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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係專欄第三版(第179期)
http://www.hkflash.com/diary/read.asp?id=tcshek&aid=13793230

今期「果然係網誌」的內容如下:

1. 打擊侵權要合理,IFPI何來特權?

請大家萬勿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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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侵權要合理,IFPI何來特權?

IFPI──一隻打擊音樂分享及下載的洪水猛獸──令音樂分享者怒髮衝冠,人心惶惶。而22位無辜的「犧牲者」,就是這樣被IFPI拿去「祭旗」;該22位「犧牲者」是分享者,也是下載者,是低收入人士。IFPI今次打壓分享音樂的窮人,要他們賠錢?恐怕欲罷不能!

音樂分享及下載出現之後,唱片理應被淘汰;可是,因為唱片界的興起,唱片的銷量才有賴維持。侵權音樂猖獗之後,唱片界受盡打擊,唱片公司自然要「報仇」,務求把音樂分享及下載者統統「殺」個精光。

IFPI 自持特權,要求 ISP 提供客戶 IP 和網上活動資料。此舉是侵犯網絡用戶個人私隱的行為。難道正如內衣褲生產商為防止冒牌產品,要求法庭准許他們可以脫去市民的外衣來檢查有否穿冒牌內衣嗎?總之,一句到尾,IFPI 不是在「打擊」侵權音樂,而是在打壓音樂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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