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20日

轉載:果然係專欄第二版(第140期)

200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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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係專欄第二版(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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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期「果然係blog」的內容如下:

1. 日日懵然吃毒鰻,危機處理非常慢!

請大家萬勿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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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懵然吃毒鰻,危機處理非常慢!

鰻魚,既美味又滋補,是港人最愛的美食之一,也是多數日式餐館的主要菜式,名店超市長年供應。自從突然傳出食鰻魚可致癌之說後,便令全港老饕大為震驚,香港的鰻魚製品供銷行業大受衝擊。鰻魚銷路應聲急跌,若干名店超市,紛紛主動停止供應鰻魚食品。

為何鰻魚會有毒?其實毒不在鰻魚,而是在於用作淡水魚殺蟲的孔雀石綠。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抽查一批鰻魚產品,在二十一個已有測試結果的樣本中,有十八個證實含有孔雀石綠。樣品有來自食肆及超市,亦有來自食品製造商,甚至有兩個活鰻魚樣本。

鰻魚美食含致癌物質,足以令食客恐懼,多年來,港府從未警告過市民。更令人震驚的是,原來特區政府一直都沒有警覺性,至今未有將孔雀石綠列為不可用於食用動物及食用魚類的禁藥,要不是內地日前回收鰻魚及相關食品,並禁止出口,引起關注,香港衛生福利及食物局還是大懵如故,全港市民依舊大吃鰻魚而不知危機掩至。

孔雀石綠可以致癌,歐洲、美國、日本和南韓等早已禁用於食用魚,內地亦在二○○二年將孔雀石綠列入《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他化合物清單》中。可是,衛福局毫無警覺,不懂孔雀石綠的危害性,在應付鰻魚危機的過程中,特區政府顯得處處被動。特區衛福局在水浸眼眉,面臨危機的時候,才匆匆尋求立法,將孔雀石綠列為禁藥,但是,最快也要下周五才能刊憲。這豈不是臨渴掘井?

既然漁民和養魚戶一向有用孔雀石綠為淡水魚除蟲的習慣,特區衛福局亦一向不以為然,從未立令禁止,因此,如果真的有漁民將孔雀石綠使用在其他魚類身上,那麼大有可能出現毒魚。當務之急,食環署官員須迅速把各種淡水魚取樣抽驗,如實向市民報告,倘發現有孔雀石綠存在於其他淡水魚體內,也須向市民警告,採取回收行動,切不可諱疾忌醫,如果是因為怕引起震動而將市民蒙在鼓裡,後果是非常嚴重的!

最後,我們希望特區的政府官員處事時,不要再後知後覺。他們理應主動和及時發現問題,作出果斷的危機處理,而不是顧左右而言,臨渴掘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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